为进一步推进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 水利厅 农业厅 林业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四川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127号)要求,为确保我县2019年通过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考核评估,结合我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血吸虫病防治任务,2019年底全县通过省级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考核评估。
二、具体目标
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到2019年应完成以下主要工作指标。
(一)连续5年未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例。
(二)连续5年未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畜。
(三)连续5年以上查不到感染性钉螺。
(四)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能反映当地病情、螺情变化的档案资料,并有监测巩固方案和措施。
(五)2019年10底接受并通过四川省考核验收。
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血防工作目标任务。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消除达标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19年全县消除达标工作计划,部署消除达标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消除达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重大疾病防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血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下达任务、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组织编辑《夹江县血吸虫病防治资料汇编》,制作血防达标专题片。
(三)消除达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当月履行血防工作职责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研究提出全县2019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措施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人群查病治病、疫情监测、防治技术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各乡镇开展达标工作业务技术指导;结合农村改水改厕专项爱卫工作,引导和支持流行区群众开展改水改厕、改善生活环境。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2019年血吸虫病防治专项经费,做好血防资金监督管理。
县教育局:科学安排血吸虫病防治教学内容,做好中小学生预防血吸虫病的健康教育;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血吸虫病防治“五个一”、“小手牵大手”宣传教育活动,血防知识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100%,各班级每学期“血防课”不得少于2个学时,中小学校学生血防知识知晓率应达到95%以上。
县水务局:负责将水利工作与灭螺工作有机结合,纳入全县水利规划;结合人畜饮水、灌区改造、小流域治理、微水工程、农田节水灌溉等项目改善农村水环境,防止钉螺孳生。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2019年动物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耕牛血吸虫病普查、普治工作,对耕牛集贸交易市场实行检疫;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的耕牛查、治病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实施农村改厕修建沼气池、结合农业生产及种植业结构调整开展灭螺;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任务;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推行以机械化耕作代替牲畜耕作的措施。
县自然资源局:在开展可行性论证和规划设计编制时,充分考虑血防工程特点,实施土地整治项目,进一步压缩钉螺面积;负责结合退耕还林、经济林工程等工作大力开展抑螺造林,开展血吸虫病综合防治。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开展多种形式的血防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治血吸虫病的自觉性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收集保存血防工作影像资料,配合县地病办制作血防达标专题片。
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血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血防达标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完成查螺、灭螺、查病、治病、健康教育、达标资料收集整理等血防达标任务。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3月,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召开县、乡镇两级消除达标工作动员会议;消除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完成全县血防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4—9月,按照县消除达标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重点做好查病、治病、查螺、灭螺、综合治理、健康教育、血防资料归档、汇编等工作。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对照血吸虫病防治消除标准开展自查评估,接受市级考核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0日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迎接省血防专家组的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县政府成立血吸虫病消除达标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协调全县消除达标工作。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建立制度,加强沟通
建立由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确立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血吸虫病消除工作协调,每月召开一次联协会议,通报当月达标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共同商议解决办法,确保按时完成达标工作任务。
请各部门于4月2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县卫健局。(QQ:1219638062@qq.com )
(三)加强督查,强化职责
县政府将消除达标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消除达标工作的督查力度,并实行领导干部行政责任追究制。各血防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将防治、监测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和方案要求及时完成消除达标各项工作任务。
(四)落实人员,保障经费
各乡镇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消除达标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专业防治队伍建设,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和技术设备。各血防乡镇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2人,资料专管人员不得低于1人,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全面覆盖到各村。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专项列支流行村(社区)消除达标项目经费,按需配套,按时拨付,确保消除达标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协调配合,广泛宣传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消除达标工作。要在2019年4—9月集中开展血吸虫病消除达标宣传活动,形成“政府组织、部门实施、全民参与”的局面,营造良好的血防达标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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