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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95个县(市、区)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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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一届三、四次全会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署《审计署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以及厅2019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一届三、四次全会精神,通过检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揭示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地落实;揭示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机制制度障碍和薄弱环节,促进健全完善法规政策、管理制度;揭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促进强化责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揭示贪污受贿、损失浪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治理“微腐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全省73个“插花”扶贫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和22个无扶贫任务县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必要时可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主要检查各县构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机制和制定工作措施、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建立运行、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等情况。

  1.构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机制情况。检查建立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县、乡书记书记抓乡村振兴,相关部门联动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按照上级规划、方案、意见等政策规定制定出台结合实际的工作措施情况。

  2.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检查22个试点县和30个镇(乡)要检查规划编制完成情况,以及是否落实“区域一体、多规合一”要求,揭示不同规划之间未能实现统筹管理、系统衔接等问题,分析影响规划编制的体制机制原因;揭示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不充分,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不衔接导致规划落地难等问题。检查已经大量开发建设的乡村是否有规划指导约束。检查未纳入试点的县是否已经开始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3.财政投入资金管理情况。检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掌握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资金种类和规模,揭示实际整合面小、整合障碍多等问题,分析影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体制机制原因。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抽查各县“任务清单”中约束性任务、指导性任务完成情况,分析任务未完成的原因;检查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揭示上级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不符合政策要求和地方实际,县级没有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问题。

  4.主要信息管理系统运用情况。检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等乡村振兴工作相关的重要的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情况,揭示管理制度不健全完善,数据填报不真实、准确、完整,重要数据收集困难,上下级之间数据不一致,信息管理系统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等问题。

  (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情况

  主要检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行动”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同时关注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启动和推进情况。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检查各市(州)是否已于2018年底前以县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具体办法,揭示尚未制定规划或实施细则、未按照上级明确的治理工作目标、时序和措施稳步推进等问题;检查“千村示范工程”试点县和“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情况,揭示项目推进不符合预期等问题;检查农村日常污水处理环境监督机制建立运行和设施运行状态监控情况,揭示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日处理3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的设施运行状态监控不到位等问题;检查各县政策扶持情况,揭示未严格执行用地用电等支持政策,对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未给予财政补贴或由于审核把关不严等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或被骗取套取等问题。

  2.农村垃圾治理情况。检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检查是否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检查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人员落实,资金保障情况,以及处理范围和处理效果。结合“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和县级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在掌握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摸排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和效果。一是核实各县排查上报情况,揭示排查工作不落实,漏报、瞒报堆放点、规模、整治进度等问题;二是结合工作台账审核已销号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揭示整改不到位,措施不符合实际、技术方法没有针对性、治理形成二次污染,效果不佳,甚至整治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

  3.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落实情况,揭示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未掌握区域内的畜禽规模养殖情况,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排污许可,未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处罚;检查政策支持和措施保障情况,揭示未落实对规模养殖场内为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未制定和完善强化组织领导的具体政策措施并严格执行以加大治理工作力度等问题。

  4.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启动和推进情况。关注各县是否已经着手推动及推进的基本情况,是否已经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目标、标准和任务。

  (三)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情况

  主要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两区”划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检查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进度,反映颁证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分析推进缓慢的原因,揭示影响确权颁证如期完成的突出问题和确权颁证不落实的潜在风险。

  2.“两区”划定情况。在掌握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规模、进展情况等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借助遥感影像等分析技术,揭示未严格执行划定标准、未完成划定任务、划定后存在监管不到位导致“两区”范围内的耕地被非法占用等问题。根据已划定“两区”的现状,得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数据与“两区”范围内“非粮化”“非农化”面积数据,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分析“两区”划定、建设、管护、配套措施跟进等体制机制障碍。

  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在掌握各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及用途、审批备案程序、监管和风险防范、政策资金扶持等总体情况基础上,揭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用途不合规,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损坏种植条件等问题,存在通过“以租代征”或以土地流转之名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甚至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问题。

  4.“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结合“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各县清理整治排查情况为基础,重点抽查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等重要土地上的“大棚房”清理整治情况,揭示清理不到位、漏报瞒报、整改不彻底、虚报整改情况等问题,并追查项目审批、监管和获得财政补贴的情况。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运行情况

  关注乡村产业发展的组织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运行情况,在掌握各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结构和经营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专业合作社作用发挥情况,政策目标实现情况,分析作用发挥不好、政策目标难以实现的原因。检查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揭示由于主管部门把关不严、审核流于形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编造虚假合同、发票、受益对象等,骗取套取财政、信贷扶持资金,甚至成为个别村干部等个人牟利的工具等典型问题。

  同时,各“插花”扶贫县在审计中还要聚焦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检查脱贫质量,揭示提前脱贫、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问题。检查产业扶贫推进情况,揭示产业效益低、风险大、带动作用弱、配套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关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检查各县以稳定脱贫为目标,制定出台切合实际的的措施情况;检查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情况,揭示乡村振兴项目布局未大量惠及贫困人口的问题;检查“回头看”“回头帮”落实情况,揭示没有制度措施,缺乏实际的工作抓手,停留在口头,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检查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因户施策情况,通过分析找到容易返贫的高风险对象,检查是否有针对性措施。

  四、审计工作组织分工和时间安排

  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编制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省厅农业农村审计处直接审计新津县,成都市审计局“上审下”2个县,其余市(州)审计局“上审下”1个县,其余县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在相关市(州)审计局组织指挥下可开展“同级审”。

  各审计组于3月下旬进场,5月1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各市(州)审计局5月底前汇总报送审计报告、报表等结果资料,省厅农业农村审计处于6月15日前汇总完成全省审计成果。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我省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美丽四川的关键举措,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是实现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二)坚持依法审计,做好“三个区分”

  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审计,严肃查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等突出,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始终坚持“零容忍”,一查到底;另一方面要坚持客观求实、鼓励创新,要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正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审计中注意发现和总结各级各部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的创新和探索,关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站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角度,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机制。

  (三)创新技术方法,提升审计成效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应根据农业农村工作特点和乡村振兴审计特点,进一步探索“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创新大数据环境下的乡村振兴审计思路和技术方法,提高运用大数据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按要求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信息数据采集报送工作,加强分析运用,强化数据保密安全管理。要更加注重数据深度挖掘和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关联分析,更加注重从区域整体和宏观层面进行大数据关联分析,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能力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乡村振兴审计项目特点,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激发审计干部珍惜时代、珍惜职业、珍惜团队的自豪感。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要严格各项工作和保密纪律,要加强现场保密管理,对审计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审计人员要严格保密,各参审人员不得随意对外透露审计情况,不得自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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