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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殡葬服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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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省厅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为做好我省2019年殡葬服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调查工作目标

  通过审计调查,掌握我省殡葬服务管理情况,了解行业运行基本规律,推动解决行业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为建立健全我省殡葬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提出治理建议,促进全省殡葬服务行业进一步科学化管理、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助推我省深化殡葬改革,促使人民群众殡葬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促进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和殡葬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二、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对象为成都、广安、达州、南充、巴中、乐山6个市及所辖相关县(市、区)殡葬管理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根据审计情况延伸调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等相关部门。本次审计时间范围为2016年至2018年底,重大事项追溯到其他年度。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殡葬服务规划管理情况

  1.发展规划及建设。

  (1)检查本级政府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对殡葬服务机构的设置,对照上级政府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按照民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当地死亡率对比“十三五”以来新建(规划)的殡葬服务机构(殡管站、殡仪馆、火葬场、公墓等设施)其中的公益性殡葬服务机构的规划、建设比例,重点检查当地政府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和完善本地规划,规划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制定后是否得到落实,当地政府是否对公益性殡葬服务机构和公墓建设用地进行保障,用地指标是否被挪用,项目立项后是否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经营性公墓边界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扩张等问题。

  (2)检查本级政府在公益性殡葬设施的建设上预算资金的总额,占财政预算的比例,预算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是否存在挪用,是否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管。通过检查重点揭示当地政府在殡葬服务机构规划上公益性机构设置不足、规划不合规不科学,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

  2.殡葬联系会议制度及相关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

  重点检查本级政府的殡葬联席会议设置情况,推动殡葬改革是否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有无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重点检查措施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到位,目标是否实现。各相关联系单位是否明确了相关职能职责,是否形成有效合力,推动我省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有序的发展。

  3.殡葬行业主管部门情况。

  检查政府及主管部门制度建设、执行、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的情况,揭示因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制度建设滞后、殡葬服务机构体制混乱、价格管理混乱、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关注各相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有无职责职能权限不清造成公共服务履职不到位,甚至相关管理部门参与殡葬服务经营,获取经济利益等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行政审批、建设及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等设立及建设的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经营而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问题;公墓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建设用地是否依法取得,用地规划、土地性质、建设地址、墓穴(位)大小是否符合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墓穴(位)、塔陵销售、出租对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价格及市场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价格管理部门是否制定相对统一的价格目录,收费项目、价格的确定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价格、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价格公示不完整或未进行公示等问题。

  (二)殡葬政策落实情况

  1.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1)检查各地政府执行国务院、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公墓管理条例》情况。重点关注涉及遗体处置的殡葬服务中,违规接触处置遗体,经营性公墓违规侵占林地、耕地等情况,主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该地区殡葬市场长期混乱的问题。

  (2)检查各地政府制定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相关政策的情况和组织开展殡葬服务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惠民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1)检查各地政府是否依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惠民殡葬制度和措施和落实节地生态葬目标,是否明确具体补贴对象和项目,确定具体补贴标准,理清政府主办和社会主办殡葬服务性质,推进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和市场化服务等。

  (2)重点检查各地补助资金管理方式是否合规,各级财政是否将基本殡葬补贴和节地葬奖励补贴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福利彩票发行收入中合理安排资金,并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关注上述两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绩效,重点揭示因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涵盖范围不够导致补贴资金结存、因推进节地安葬政策措施不够导致实施对象过少造成补贴资金结存、因管理混乱导致资金违规使用、挪用等问题,关注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足额发放,是否存在应补未补、超范围补助等问题。

  3.共管资金的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民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的殡葬行业专项资金申报是否真实,分配是否公平、合理,下达是否及时,管理是否规范,使用绩效是否良好。

  (三)殡葬服务机构运行情况

  1.殡仪服务机构设置和运行基本情况。

  检查所审地区殡仪馆、殡管(服)站、火葬场、公墓等的单位性质、管理体制运营方式、规模、服务能力等情况。

  2.殡葬服务机构收费项目情况。

  检查殡仪服务机构收费及提供服务的具体形式,重点关注殡葬服务机构捆绑式、非清单式销售服务造成价格不透明的问题。通过对比基本服务项目和延伸服务项目的内容和价格,揭示由于政策规定纳入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过少,导致基本殡葬服务无法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以至于大部分群众不得不通过选择大量延伸服务以满足基本殡葬需求的问题。

  3.公墓供应及收费情况。

  重点检查公益性公墓与经营性公墓在提供墓穴(位)数量和价格的差异,以及不同价位墓穴(位)在供应数量上的差异,揭示由于政策缺乏约束性规定,导致低价墓穴(位)供应量少,以至于大部分群众不得不选择价高墓穴(位)的问题。

  4.宗教场所骨灰存放情况。

  选取距离县城、市区最近的宗教场所及风景名胜区宗教场所,检查将塔陵、地宫用于非教职人员骨灰存放,重点关注塔陵、地宫的建设审批手续,建设资金来源,收费标准制定和核准,揭露利用宗教场所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行为。同时关注是否存在借宗教之名修建、销售(租)大型、豪华墓穴(塔位)等情况。

  四、审计组织和分工

  (一)组织领导

  本次审计由省厅统一部署,统一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省厅社会保障审计处具体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汇总全省审计成果;6个市审计局负责组织本市本级及辖区内的审计,汇总本市审计成果。

  (二)具体分工

  成都、广安、达州、南充、巴中、乐山6个市审计局统筹组织实施本市及辖区内殡葬服务的审计;省厅社会保障审计处将在审计过程对各市审计组进行督导检查。

  (三)时间安排

  各审计组于2019年4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结束并向省厅报送审计报告(含相关审计报表)、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等,社保处于6月上旬完成审计成果汇总。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殡葬服务行业专项审计是审计机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9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参审审计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审计的重要意义,抽调精干力量,统筹协调,团结协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

  (二)创新方法,提高效率

  各审计组要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创新审计方法,广泛采集殡葬行业数据、城市规划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数据、林业、国土数据等,在确保数据安全的条件下,利用数据库、ARCGIS等软件,充分进行数据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三)突出重点,见微知著

  各审计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围绕殡葬服务总体情况、供给情况调查,惠民政策落实、收费政策执行等重点内容,集中力量深入核查,切实做到宏观着眼、微观入手、以小见大、见微知著。

  (四)研究政策,提出建议

  各审计组要以检查政策落实、查找制度缺陷为着力点,以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制度完善为落脚点,通过数据分析揭示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推动殡葬行业管理的规范化,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五)严守纪律,保证质量

  各审计组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和宣传纪律,做好相关数据的保密管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审计情况或审计信息。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等行为,严格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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