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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30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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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市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四川省审计厅《四川省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和我局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调查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强农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的落实,摸清我市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的总体情况,揭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现行管理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建立和完善财政惠农补贴发放机制和制度,保障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审计调查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调查对象

  审计调查对象: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和沐川县等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农业、林业、教育、民政、残联、扶贫移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乡(镇、场)、村委会。必要时,可延伸调查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

  (二)审计调查范围

  审计调查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至2017年,必要时可延伸调查相关资金涉及的其他年度。

  审计调查的资金范围包括16类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具体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优抚补助、城乡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扶贫对象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能繁母猪补贴、高考入学资助金、高中生助学金、寄宿生补助。

  在摸清当地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基本情况、开展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对上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社会救助救济补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6类资金进行重点审计调查。

  三、审计调查内容和重点

  (一)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审查各县(市、区)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中央和省要求纳入“一卡通”发放的各项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是否按要求纳入“一卡通”发放,纳入“一卡通”发放的强农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金是否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未明确要求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调查了解资金发放和管理的方式。

  (二)资金收支情况。了解各审计年度发放的16类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总量及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资金量。重点关注各级财政安排的强农惠农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挪用和平衡财政预算等问题。

  (三)申报审批情况。通过数据分析筛查疑点,重点审查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审批程序是否合规。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将集体土地、林地等以个人或其他农户名义申报并侵占、挪用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虚报、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骗取、套取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向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审批发放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获取个人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及乡镇、村、社等干部利用职权,以虚假面积、虚假协议、虚假投保和虚假理赔等方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为本人和亲属等谋取利益的问题。

  (四)发放情况。通过数据分析筛查疑点,重点审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农村信用社三方发放对象、发放金额是否一致。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人为篡改发放对象、发放金额,冒领、多领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调查是否将归属集体的补贴资金不入账,存在侵吞、私分、挪用、公款私存和小金库等情况,或将补贴资金入账后以虚列支出票据套出私分、请客送礼、发放干部补贴等情况。调查“一卡通”银行卡是否在农户手中,发放标准是否与应享受标准一致。重点关注有无通过代管银行卡的方式截留、克扣其他农户的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调查农户收到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后有无向村委会上缴款项的情况,重点关注县、乡、村有无违规收费的行为,有无索贿的问题,是否存在冒领资金、私设小金库,挪用、私分和侵占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四、审计调查组织、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实施方式。本年度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由市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具体承办,负责制定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代市局拟定),汇总审计结果,撰写审计综合报告,指导各审计组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1. 市局成立乐山市审计局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国兵担任,副组长由何振华、金中强、王河川、郑祝彬、何棱、雷邦军、彭灿担任,实行局领导分片联系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主任由分管领导金中强担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牵头负责。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综合协调,信息资料报送,数据分析、业务指导和情况汇总等工作。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好培训、现场抽查指导,答疑等工作。综合协调具体由颜智、李琴、陈番负责。

  领导分片联系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区县的安排:何振华联系犍为县、金中强联系市中区、峨眉山市、王河川联系沐川县、郑祝彬联系井研县、何棱联系夹江县、雷邦军联系沙湾区、彭灿联系五通桥区。

  2. 本次审计全部实行“上审下”、“交叉审”。具体安排为:市审计局直接审计夹江县、沙湾区、犍为县、井研县、沐川县。五通桥区、峨眉山市、市中区实行交叉审计,交叉方式:五通桥区审计峨眉山市、峨眉山市审计市中区、市中区审计五通桥区。

  3. 审计组人员安排情况

  夹江县审计组:组长谯曦羚、副组长李伟、成员程文、郑丽霞、李雄飞。

  沙湾区审计组:组长毛万眉、副组长黄世贵、成员付蕾玉蕊、王长明、蒋兆菊、方艾。

  犍为县审计组:组长衡兵、副组长刘婧、成员邱林、张平、段琛浩。

  沐川县审计组:组长李川江、副组长陈小琴、成员杨倩、龙嘉丽。

  井研县审计组:组长邱晓琴、副组长张俭耘、成员李琴、邱涛、陈丽蓉、李军、龙亚雪。

  峨眉山市审计组:组长杨毅、成员张雄英、王倪、杨水容。

  市中区审计组:组长林寿铭、成员马晓梅、俞婷、李阳。

  五通桥区审计组:组长吉星元、成员姜茹、刘婷、杨丹。

  (二)时间安排:审计组从3月下旬进场开展审计,5月10日前上报审计结果,包括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报表、移送处理书,5月2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市审计局于5月25日前形成全市综合报告和报表上报省审计厅。

  五、工作经费

  2017年乐山市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经费和审计人员外勤经费由各县(市、区)局承担,参与审计的人员外勤补助统一按市局外勤标准执行。

  六、审计调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涉及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各审计组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组织好相关审计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实施审计调查,审计调查期间,各审计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主要问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审计组的督导与沟通,并适时组织审计情况交流汇报会,确保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审计调查。

  (二)依法审计,客观求实。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切实做到“三个区分”,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强农惠农领域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做到查深查透、落实责任;对审计调查发现的涉嫌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违法违纪问题,应依法按照责任人处理权限分别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决不允许查而不究。审计调查中要加强专项调研,深入分析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中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用好数据,加强互动。各审计组要加强数据的安全保密管理,不得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任何原始数据。市局要组建数据采集分析组,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方式,加强数据之间的关联分析,精确查找问题线索。数据分析要与现场审计核查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要及时分发审计组现场核查,审计组现场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总结经验反馈给数据分析组。同时,对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线索不能直接作为问题纳入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应就相关事项作进一步核实取证,界定责任主体,得出审计结论。

  (四)严肃纪律,确保质量。审计组要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维护社会稳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严格遵守审计程序,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相关方面意见,确保审计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证据确凿、定性合理、责任清晰。各审计组要加强现场保密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对外披露审计情况和审计数据。对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不得拖延、隐匿和瞒报,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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