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元旦、春节暨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夹食安办[2019]2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喜迎两会的召开,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元旦、春节暨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元旦、春节暨全国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行业按章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查群体性聚餐食品使用原料,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辖区“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一起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检查对象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超市、副食店、肉摊、酒店、餐馆、农家乐、流动摊贩等餐饮服务行业。
2.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食堂。
3.农村群体性聚餐。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行业是否无证或超范围经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存在污染、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食品储存时间、温度和熟食卤制品等凉菜加工是否符合卫生规定;食品及原材料和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储存以及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餐饮器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无销售有毒有害及过期食品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食品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两节”和两会期间是群体性聚餐等食品消费的集中时段,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段。街道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街道所属办、站、所和中心、各级食品协管员要深刻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做好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坚持在街道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相互协调,各方联动的方针,因地制宜,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勒令业主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的,上报街道食安办,进行处理。同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3.加强值班值守。各级要加强节日值班,严格遵守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好食品安全咨询工作。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宣传的作用,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走村串户、广播、会议、标语、公开栏、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及监管动态,使此次专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入人心,商家诚信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5.加强信息上报。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做好资料收集,在2月5日前上报街道食安办;在3月12日之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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