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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夹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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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现予以印发,原夹府发〔2018〕9号、夹府函〔2019〕92号停止执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夹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在2018年印发了《夹江县养殖区域规划》(夹府发〔2018〕9号),对全县养殖区域进行划分。2019年10月,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文件要求,对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进行调整完善,印发了《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夹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夹府函〔2019〕92号)。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33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实际,对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予以调整,特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畜牧业绿色发展为抓手,合理划定养殖区域,实行总量控制,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县城市规划、行政区划、产业布局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际,通过科学设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原则,实现资源利用、种养平衡、总量减排的工作目标,促进现代生态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划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乐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四、划分原则

  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以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为基础,以畜牧生产提质控量增效增收为目标,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五、划分区域

  县行政辖区内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三大类。

  (一)禁养区。禁养区是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等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的区域。主要包括: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

  2.县城、镇(街道)城镇建成区范围内。

  3.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区。

  (二)限养区。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制畜禽养殖规模和数量的区域。主要包括:

  1.县城、镇(街道)城镇规划区未纳入禁养区范围内的区域,根据城镇发展需要适时划入禁养区范围。

  2.生态保护红线、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

  3.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夹江县高陶园区、夹江县核技术应用产业园区。

  4.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国土部门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图为准。

  5.县域内青衣江干流两岸纵深500米范围内区域,河长制14条河(除青衣江外)两岸纵深200米范围内区域。

  6.成乐高速夹江段、乐夹快速通道、G245、S428、S215、S307线夹江段公路、成昆及复线铁路两侧纵深100米,县域内通乡公路干线两侧30米范围内区域。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养区域。

  (三)养殖区。除上述规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作为适宜养殖畜禽区域,主要分布在丘区和山区。

  六、工作要求

  (一)禁养区内严禁新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禁养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由县政府依法责令关闭(搬迁)。

  (二)限养区作为禁养区的缓冲区,禁止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和削减畜禽饲养总量。限养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各类畜禽养殖场需限期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

  (三)养殖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选址、用地、环境保护、动物防疫管理等相关规定;养殖区内提倡适度规模化养殖,优化养殖布局,实行以种定养、种养循环模式,实现零排放;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小区)时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四)各镇(街道)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发展规划,把好畜禽养殖发展关口,严禁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现象。

  (五)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规划、审批畜禽养殖项目时,应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切实推进全县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七、相关术语

  (一)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羊、兔、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简称养殖场)。

  附件: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细

  2.夹江县畜禽养殖区域规划表

  附件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细

  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其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一、乐山市青衣江陶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名称 长度 宽度 面积

  (km2)
一级保护区 水域

  范围
上边界 取水口上游1000m处(青衣江右岸为夹江县甘江镇龙兴村,N29°39′15″,E103°37′37″;青衣江左岸为夹江县甘江镇弱漹村N29°39′31″,E103°37′34″)。 青衣江5年一遇洪水所能

  淹没的区域
0.45
下游

  边界
取水口下游100m处青衣江右岸为N29°39′16″,E103°38′18″;青衣江左岸为N29°39′30″,E103°38′14″)。
陆域

  范围
右岸取水口下游100米至青衣江上游市中区杨湾乡防洪堤结束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防洪堤外侧堤脚的陆域范围。右岸市中区杨湾乡防洪堤结束处至一级保护区上游水域边界向河岸纵深水平距离50米的陆域范围。青衣江左岸河堤堤顶内侧向河岸纵深水平距离5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 水域

  范围
上边界 取水口上游3000m(青衣江右岸为夹江县甘江镇龙兴村大兴奄坝,N29°39′31″,E103°36′25″;青衣江左岸为夹江县甘江镇N29°39′52″,E103°36′27″)除一级保护区之外的水域;夹江县甘江镇龙兴村支沟自汇入青衣江口上溯2000m的长度范围。 青衣江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8.82
下游

  边界
取水口下游300m处(青衣江右岸为N29°39′17″,E103°38′26″;青衣江左岸为N29°39′31″,E103°38′21″)除一级保护区之外的水域。
陆域

  范围
右岸市中区杨湾乡防洪堤上游边界至无名支流汇入青衣江河段处向河岸纵深1000米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陆域范围(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右岸无名支流汇入青衣江河段处至上溯2000米,向两边纵深1000米除二级保护区水域外的陆域范围。青衣江左岸取水口下游300米至上游3000米向河岸纵深1000米除一级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
准保

  护区
水域

  范围
上边界 取水口上游7580m(毛滩电站坝址处,青衣江右岸为N29°41′37″,E103°34′34″;青衣江左岸为N29°41′38″,E103°34′56″),除一、二级保护区之外的水域;右岸夹江县青衣街道江联社区与甘江镇金银河村之间支流自汇入青衣江口上溯2000m的全部水域范围。 10年一遇洪水所能

  淹没的区域
12.88
陆域

  范围
右岸准保护区水域边界向河岸纵深1000米的陆域范围。右岸夹江县青衣街道江联社区与甘江镇金银河村之间的无名支流汇入青衣江河段处上溯2000米,准保护区水域边界向两岸纵深1000米的陆域范围。右岸市中区杨湾乡防洪堤结束处至取水口下游300米沿防洪堤外侧堤脚线向河岸纵深1000米的陆域范围。左岸准保护区水域边界向河岸纵深1000米的陆域范围。
总计 22.15


  二、夹江县峨眉山市青衣江群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取水点下游100米处沿青衣江干流向上游上溯至距取水点1000米处的多年平均水位所能淹没的河道范围;陆域范围:左岸:取水点下游100米处沿青衣江干流向上游上溯至距取水点1000米处水域边界沿岸纵深水平距离为50米的陆域范围;右岸:取水点下游100米处沿青衣江干流向上游上溯至距取水点1000米处水域边界至防洪堤外侧堤脚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取水点下游600米千佛岩大坝坝体处沿青衣江干流及支流向上游上溯至距取水点上游3000米处的多年平均水位所能淹没的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有防洪堤的河段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陆域范围:左岸:取水点下游600米千佛岩电站坝体处沿青衣江干流向上游上溯至距取水点240米处东风堰起始处的大坝坝体;取水点下游240米处沿青衣江干流及支流向上游上溯至距取水点上游3000米处水域边界向陆地纵深1000米,并以青衣江干流及支流两侧的山峰分水岭为边界所形成的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右岸:取水点下游600米千佛岩电站坝体处沿青衣江干流向上游上溯至距取水点上游1500米处的大坝尽头与二级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水域边界至防洪堤外侧堤脚的陆域范围,以及大坝尽头至距取水点上游3000米处水域边界向陆地纵深至石棉堰堰体所形成的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三、夹江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一)华头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1.取水口:华头镇水厂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位于华头镇永欣村13社(东经103°24′29″、北纬29°42′18″)。

  2.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2827平方米。

  3.二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30米到30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0.28平方千米。

  (二)华头镇辕门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1.取水口:原麻柳乡水厂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位于华头镇辕门村9社(东经103°21′36″、北纬29°43′13″)。

  2.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2827平方米。

  3.二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30米到30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0.28平方千米。

  (三)华头镇联合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1.取水口:原歇马乡水厂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位于华头镇联合村7社(东经103°24′23″、北纬29°45′27″)。

  2.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2827平方米。

  3.二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到30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为0.28平方千米。

  (四)吴场镇三洞桥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1.取水口:三洞镇水厂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位于吴场镇三洞桥社区2社(东经103°41′15″、北纬29°52′6″)。

  2.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2827平方米。

  3.二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到30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为0.28平方千米。

  (五)新场镇欣梧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1.取水口:梧凤乡水厂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位于新场镇欣梧村2社(东经103°42′35″、北纬29°50′16″)。

  2.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2827平方米。

  3.二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到30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为0.28平方千米。

  (六)吴场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1.取水口:吴场镇水厂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位于吴场镇金柏林社区8社(东经103°38′28″、北纬29°52′36″)。

  2.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2827平方米。

  3.二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到30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为0.28平方千米。

  (七)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1.取水口:木城镇水厂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位于木城镇新坝村2社(东经103°28′16″、北纬29°49′3″)。

  2.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2827平方米。

  3.二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到30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为0.28平方千米。

  (八)界牌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1.取水口:界牌水厂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位于甘江镇金银河村5社(东经103°34′12″、北纬29°42′54″)。

  2.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2827平方米。

  3.二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30米到300米的范围,保护区面积为0.28平方千米。

  


  附件2

  夹江县畜禽养殖区域规划表
镇(街道) 村、社区名 养殖区 限养区 禁养区


  衣

  街

  道
青衣江村 8—16、3—7   1、2
甘河子社区 1、4—7、9—15 3 2、8
蔡沟村 1—8、10、11 9  
依凤村 1—9、16—20、10—15    
凤山社区 7—18、1、3—5   2、6
江联社区 6—13、1—3   4、5
千佛社区 11—12 1—7、15—16 8—10、13—14
在古社区     1—17居民小组
滨江社区     1—12居民小组,1—9村民小组


  场

  镇
刘水碾村 1—24    
新新社区 4—7   1、2居民小组,1—3村民小组
东风村 2、4、6 5、11—13 1、3、7—10
红旗社区 17、18 1—4、16 5—15、19村民小组,1—4居民小组
营房村 1、4—8、10、12 2、3、9、11  
土门铺社区 7、8、10—12、15 1、2、4—6、13、14 3、9
交通村 4、7、8 1—3、5、6  
万福村 6—9、11、12 1—5、10、13、14  
东山村 1—10    
慈影社区 6、8、10 2、4、5、7、9 1、3
团结村 4、6—16 1、3、5 2
建国村 1—7    
欣梧村 3—7、10—14、16、18—21 2、9、17 1、8、15
欣凤村 1—10、11、12、14、15—20 13  


  场

  镇
百茶村 1—16    
三管村 1—25    
新合村 1—57—20 6  
三洞桥社区 3、4、8—11、14—21 13 1、2、5—7、12
龙华村 1—10    
高陶村 1—4、6、7、10、11、13—19 5、8、9、12  
建川村 1—16    
金柏林社区 3—5、7 8 1、2、6、9
光辉村 1—11    
白龙村 1—7    
仁和村 1—10    
丰收村 1、4、6、7、10—15、17、20 2、3、5、8、9、16、18、19  
光荣村 2、3、7—9、12 1、4—6 10、11


  江

  镇
新兴村 1—10、12、13、18 11、14—17 19
双吉村 5、10—17 1—4、6—9  
万华村 1—14    
中心村 1—12、14 13  
弱焉村 4—9、11—13、17 1—3、10、14—16、18—27  
青峰村 1—18    
大同村 4—13 1—3、14—16  
正兴村 11、12、16 2—8、10、13—15、17 1、9
堰口村 5—8、11—14、16、17、20 1—4、9、10、15、18—22  
五星村 4、9—12 1—3、7、8 5、6
碧云村 2—8、11、14、15、18、19 1、12、13、16、17、20 9、10
金银河村 22—28 1—21  
山河村 1—11    
同心社区 1—3、6、8—11 10 4、5、7
龙兴村 1—4、11、13、15. 5—10、12、14  
定惠村 1、3—5、7、10—21 2、6、8、9  
文沟村 1—5、9、11、13—16 6—8、10、12  
南山村 4—8、14、16、17 1、2、10—13、15、18—23 3、9
新生村 2 1、3—8、11、13—15 9、10、12
大石桥村 1、3、6—8、14—19 2、4、5、9—13、20 21、22


  村

  镇
水库村 2—6、11、13、18—21 1、7—10、12、14—17  
带河村 1、2、6—11 3—5  
金华村 1—10    
方沟社区 4—11 3 1、2村民小组,1、2居民小组
石堰村   1—25  
碧山村 1—12    
王堰村 2—5、8—13 1、6、7  
周庵村 1—14    
大路坎村 5—15 1—4 16、17居民小组
龚沟村 1一13    
杨湾村 1—11、14—26 12、13  
高洞口村 9—13 1—8  


  城

  镇
联兴村 1—14、16—18 15  
石香村 1—14    
迎江村 4—13、15、17—24 1—3、14、16  
群星村 5—7、13—14 1—2、8—12 3—4
联民村 1—3、5—7、12 4、8—11、13  
五显岗村 1—25    
友谊村 1、4—5、9、12 2—3、6—8、10—11  
跃进村 1—7、14—15 8—13、16  
丁字村   1—6  
兰坝社区     1—9
五里渡社区   4、8—20 1—3、5—7
新坝村   1—17  
太平村   1—13  
汉柏村 7—17 1—6  
大旗村 1—17    
白果村 1—20    
泉水村   1—8  
三合村 1—10    
联沟村 1—15    
山水村 1—11    
修文村 1—3、5—20 4  


  城

  街

  道
云吟村   中心干道靠乐山方向 中心干道靠县城方向
工农社区     1—11
和平桥社区     1—7
牌坊社区   5 1—4、6—8
新华社区     1—5
城东社区   1—13 14—16


  土

  镇
漹江村 1、2、4—7、12、20—41 8—11、13—19 3
万松村 1、2、12、13、15、16、18、19 3—11、14、17  
凤桥社区 2—8、22 1、11—14、16—21、23 9、10、15
茶坊村 10—14、18—38 1—5、7—9 6、15—17
罗华社区 6—8 1—5、9、10  
红光村   1—13  
黄土社区     1—7
蟠龙村 1—13 14—19  
  华头

  镇
川溪社区 4、6—10、12 5、11 1—3
陈楼村 3—5、9—15 1、2、6—8  
白甲村 2—9 1  
永欣村 3—6、12、14 1、2、7—11、13、15、16  
金沙村 3—6、7—10、13 1、2、11、12、14  
迎新村 1—11、16、17、19、20 12—15、18、21  
塘边村 2—9 1、10、11  
余湾社区 3、4、12—19 1、2、5—7、10、11 8、9
福兴村 2—5、9—14 1、6—8  
甘溪村 2、12—19 1、3—6、8—10 7、11
尖峰村 1—10    
杨山村 1—7    
新林村 1—12    
联合村 1—5、8 6、7  
柳溪村 4、6、8、9—16 1—3、5、7  
前峰村 1—12    
佛鹰村 1—8    
辕门村 5—9、12、13、16 1—4、15 10、11、14


  注:数字后未标注的均为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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