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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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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全县35周岁至64周岁农村妇女开展宣传、健康教育并进行“两癌”检查的方式,提高农村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探索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年度目标。

  1.为全县农村适龄妇女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完成宫颈癌筛查5000例、乳腺癌筛查1000例。

  2. 2020年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覆盖率100%。

  3.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建立“两癌”筛查可疑病例转诊绿色通道。

  5.通过开展“两癌”检查工作,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

  适合我县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两癌”防治体系长效机制。

  二、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我县卫生资源现状,“两癌”检查项目工作要求和既往“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情况,确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2020年“两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管理,检查对象的接诊、初筛工作。异常病例按照有关规定转诊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三、项目实施范围与内容

  (一)范围和对象。

  辖区35周岁至64周岁的本县户籍农村妇女。

  (二)项目内容。

  1.宫颈癌检查。

  (1)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和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液涂片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或巴氏分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巴氏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

  (2)乳腺彩超检查。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3)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3.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县妇计中心要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

  (1)宫颈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乳腺触诊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4月1日-30日)。

  各镇(街道)组织对所属辖区适龄农村妇女进行摸底。

  (二)宣传培训阶段(2020年5月1日前)。

  项目实施单位联合相关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两癌”免费检查政策宣传及农村妇女病防治知识的宣教。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参与“两癌”检查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工作流程,统一操作标准。同时做好人员配备、设备、试剂采购等筛查前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7日-12月20日)。

  1.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宣传,组织动员适龄农村妇女到县妇计中心进行“两癌”筛查。

  2.项目检查单位根据摸底人数及地域分布情况,与各镇沟通衔接确定检查时间表,县妇计中心带队到镇卫生院集中统一检查,各镇要组织村社干部动员适龄农村妇女前往镇卫生院筛查。漹城街道、青衣街道要加强宣传,动员适龄农村妇女到县妇计中心进行“两癌”筛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卫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责任股室负责人、县妇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县妇计中心责任领导、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夹江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在县妇计中心,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县妇计中心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制作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两癌”检查人员的培训、推广适宜技术、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妇计中心要做好项目检查、技术指导、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做好相关登记,签署《“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建立项目档案;按照筛查承担的工作完成初筛、异常人群转诊检查等工作;有关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与反馈;对可疑和阳性病例做好后续随访服务等工作,做好阳性人员随访,发病趋势分析,制定并实施干预措施。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检查项目的重要意义和防治知识的宣传。要协助县妇计中心做好疑难病人确诊、会诊、转诊及治疗等工作;要把检查情况及时记入个人健康档案,并做好保存和保密工作。

  (三)开展技术培训。一是对管理人员开展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务管理要求等)的培训。二是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主要内容是: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阅片TBS分类方法、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病理及诊断标准等);乳腺钼靶X线和彩超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四)严格检查资质。从事妇科常见病和“两癌”检查项目任务的临床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质,其他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执业资质,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五)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联合县妇联、新闻媒体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妇女健康意识,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树立文明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生活方式,扩大活动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各镇(街道)要加强社会宣传,组织、动员妇女参加“两癌”项目检查。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向服务对象传播准确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妇联等组织做好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经费的投入,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民政部门对筛查出阳性的贫困农村妇女实施适当救助。先妇计中心制订督导评估方案,强化对项目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的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七)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所需专项补助经费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据实划拨县妇计中心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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