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卫生健康行业进一步转变政风行风,提高履职效能,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着力解决卫生健康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0年9月。
二、整治范围
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处方、泛耗材”等问题,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类别,分类确定整治重点。突出重点单位、重点科室,紧盯重点人群、关键岗位。整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诊疗行为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重点整治私自采购、开单提成、过度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滥用、冒用、虚记、错记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和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多部门联合,深挖细查,严厉打击带金销售、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系统治理。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增强“主人翁”意识,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有带头意识,敢于刀口向内,深入细致做好自查自纠,对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切实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气正的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强化统筹推进。本次专项行动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对各相关医疗机构私自采购、开单提成、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耗材、不合理收费等行为进行检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组织监督执法,重点查处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
(三)强化信息报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各相关医疗机构于9月27日前将开展工作图片、工作信息和总结报县卫健局医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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