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政工作和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夹江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夹民政{2020]2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根据实际,制定青衣街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和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围绕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这一目标,拓展治理内容,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落实落地,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户”。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实现工作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基础数据准确、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青衣街道办事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郑重党工委书记
干勇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之琴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宏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薛春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党建办、行政办、民政办、卫健、交管站、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社保办及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民政办,由薛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英、马艳琴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具体工作,街道纪工委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联系村(社区)领导牵头开展村(社区)自查清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结合街道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时限,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高效推进、落到实处。
(二)自查阶段。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查工作,找准原因根源,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三)集中整个阶段(8—10月)。全面运用村民家庭经济状况,重点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大型农机具、政策性财政补贴等信息的核对,确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四)巩固提升阶段(11—12月)。要以问题为导向,做好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农村低保工作规范长效机制,抓好民政队伍的作风建设核能力提升,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思想。
四、治理重点
1.以财政供养人员、村社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等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厉惩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经办人员和街道、村(居)民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不按标补差、不足额不及时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2.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通过查申请审核程序,看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政策保”等问题;核查低保家庭户籍档案,看是否存在“骗保、多保、死亡人员吃低保”等问题;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看是否存在拥有机动车辆、商品房、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等仍在享受低保的问题。
3.重点清查有多个子女,且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老人生活困难的。
4.实行按户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核实享受低保人员与实际共同生活人员是否一致,重点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低保人员,切实做到保障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工作安排
1.各村(社区)及时告知低保户如实提供低保复核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病历佐证材料、残疾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复核结束后由各村统一收回交民政办存档。
2.逐户核查。由驻村领导、驻村工作组成员、村干部逐户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要求,做好低保对象复核工作,确保将低保户的家庭信息核实准确,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进行清理。同时,进一步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及时按程序进行办理。
3.民主评议。各村(社区)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对现有和新增低保对象逐户介绍家庭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如低保户家庭成员有变动的一并进行评议,同意人数需达到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继续享受低保。驻村领导、驻村工作组成员全程监督,确保评议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4.公开公示。各村将评议结果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并拍摄公示照片,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各村要及时告知本人。
5.资料上报。各村需在9月20日前完成所有资料的上报,同时完善好低保档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查处和惩治农村低保和村务公开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重点工作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农村低保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纪违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强化正风肃纪,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工作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低保政策公正透明,富有实效。
3.加强督导检查。根据各村工作进展情况,镇纪委将开展农村低保等扶贫领域腐败、作风和机制存在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较多、治理进展滞后的村。对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认真开展工作或工作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严不实、整改不能及时到位的,落实责任追究。
城市低保参照此方案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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