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深入推动省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向市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紧盯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净化医疗卫生行业环境,促进医疗卫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建立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乱象整治长效机制,请各医疗机构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在卫生健康系统持续开展整治各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行业乱象,立足源头建机制,多措并举强治理,构建行业治乱长效机制,加强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推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在卫生健康系统持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重点对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各类医疗骗保行为、不规范收费行为、违反发布医疗广告、不合理用药行为、不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等行为进行整治。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与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精力查办一批违反案件,处理一批医疗机构,推动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常抓不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工作机制
1.建立定期研究推进卫健系统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机制。县卫健局每月召开党组会研究卫健系统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行业治乱工作。各医疗机构也要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安排行业治乱工作。
2.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依法执业、强化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严明行业作风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做到合理用药和合理使用医用耗材。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诊疗,严肃查处各种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行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完善便民措施,推行预约挂号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到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做到廉洁行医,对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药品、耗材供应商开展廉洁教育。
3.进一步完善行业乱象线索摸排长效机制。各医疗机构要设置行业乱象线索举报箱,公布医疗机构、县卫健局、县医保局举报电话和举办邮箱,充分发动群众提供问题线索。要严格落实好群众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工作要求,及时对线索进行核查,对需要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及时按程序移交。各医疗机构要积极鼓励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主动向医疗机构党组织或县卫健局党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主动说清问题,争取从宽或免于处理。
4.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能力培训,通过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要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生医疗纠纷后要第一时间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如医患沟通无法取得一致的要及时向县卫健局报告,由县卫健局及时组织人民医院或行政调解解决。
5.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监管;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公众普法教育,增强群众普法意识;全面深化医疗三监管,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6.建立行业乱象整治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心连心热线、群众投诉举报、三医监管平台、日常监管深挖医疗乱象线索,与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享问题线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7.建立督导问责机制。组织县级医院医疗、医保、药剂等专业专家组成行业乱象整治专家组,由局领导带队,形成定期对医疗机构开展行业乱象整治专项建设机制,对开展行业乱象整治重视力度不够、整治走过场、整治不彻底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要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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