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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卫生健康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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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夹江县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夹江县创建文明城市体系的通知》(夹创文指〔2021〕2号)、夹江县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夹江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卡片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夹创文指〔2021〕3号)精神,为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践行十爱·德耀嘉州”为导向,提升城市形象,建设美丽夹江。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夹江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以提高全县人民健康素养和提升医疗健康服务能力为宗旨,结合深入推进健康夹江行动。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建立健全创文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全体干部职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使命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夹江县卫生健康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庆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秦  岭  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浩宏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林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  雪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宋之富  县卫生与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队长


             宋雪松  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冯治华  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朱创业  县疾控中心主任


             高  燕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丁勇、马敬、杨静、袁煦、吴艳平、王文波、县级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各镇中心卫生院、漹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雪兼办公室主任,王文波负责创文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1年9月底前)


1.系统动员。组织召开卫健系统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和推进创文工作,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创建文明城市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创文理念,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2.广泛宣传。通过政务公开栏、各医疗机构LED显示屏、公告栏展示和开展问卷调查等途径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和目的,提高群众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浓厚氛围。


(二)工作措施


1.创建党员文明示范岗。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长期开展保持文明形象、创建文明示范岗活动。确保办公环境整洁,工作人员仪表端庄、服务群众热情。


2.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持续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宣传行动,推进健康生活方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3.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紧扣创文工作契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引导干部群众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不断提升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


(三)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县创建文明城市分指挥部要求,做好网上申报相关工作分工,落实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工作准备。全力以赴落实县创建文明城市分指挥部相关工作任务。


卡片任务分工:


1.交通场站、商场超市


设有母婴室,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室内座椅整齐,无杂物乱堆放。(责任股室:基层卫生防保健康股、家庭发展股)


2.医疗机构


(1)设立志愿服务站点(1.有明显标识;2.有上墙的服务制度;3.有上墙的服务项目,志愿服务者能够说明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4.有服务器材或设备(物品);5.有志愿服务人员(在站点内或在站点周边);6.有活动记录(含志愿者姓名、时间、服务内容)。


(2)刊播公益广告。


(3)医务人员文明用语,热情耐心为患者服务,规范着装、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浮拖现象。


(4)在挂号、收费、取药窗口前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5)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全面禁烟、没有吸烟现象。


(6)有无障碍设施标识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且能正常使用。


(7)在显著位置设置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科普知识展示。


(8)显著位置有行业规范展示。


(9)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能够正常使用。


(10)导医标识清晰,挂号排队有序。


(11)有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12)设有母婴室,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室内座椅整齐,无杂物乱堆放。


(责任单位:各县级医院、医政医管股、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五小行业


(1)宾馆饭店大堂、餐厅内有明显禁烟标识且设置无吸烟区(专设的吸烟区以外的区域),没有吸烟现象。


(2)理发美容店设有专用消毒药械(如电子消毒柜、高压锅酒精、84消毒液等),用具用后消毒。


(3)招待所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垃圾清运及时;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服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显著位置有明显禁烟标识,没有烟灰缸等设施。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4)洗浴、沐足、按摩店在显著位置广泛持续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六类公益广告,大力鼓励使用自行设计创作的公益广告;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垃圾清运及时;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服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显著位置有明显禁烟标识,没有烟灰缸等设施。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垃圾清运及时;服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显著位置有明显禁烟标识,没有烟灰缸等设施。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县疾控中心)


4.中小学


学校大门周边200米内无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责任单位(股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医政医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合力,确保宣传工作全面、深入、准确、及时。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机关各股室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扎实组织开展创文工作。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力量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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