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办函〔202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夹江县“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办事不求人”试点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夹江营商环境,实现“行政审批再提速”“政务服务再提质”及“成都平原经济区营商环境第一县”目标,结合夹江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制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坚持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的“便民利企”导向,树立“办事不求人”理念,营造“办事不求人”氛围,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项抓起,用规则意识、契约意识打破权力文化、关系文化,把人情社会、面子社会变成法治社会、诚信社会,打造以“办事不求人”为特色的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真正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以好作风好环境推动我县“成都平原经济区营商环境第一县”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一)确立导向,重点突破。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从企业和群众诉求最多、利益息息相关、体验感最强烈的重点领域和困扰市场主体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对症下药、精准施策,把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事项办好,让市场主体和群众真正成为“办事不求人”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二)提升服务,推进落实。从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把“不求人”落在具体事项上,疏理事项清单,明确推进措施,保证落实落地;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效,拓展服务功能;运用辨证思维,反向堵塞“求人能办事”的通道,双向发力实现“办事不求人”。
(三)公示公开,接受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办事不求人”工作方案和清单面向社会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反馈信箱,及时答复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及疑问。
三、重点范围
我县实施“办事不求人”试点的重点范围为:所有与群众办事息息相关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
四、工作标准
(一)办事不到政府。群众办事在家里、在公司,只要有网络,随时随地都可完成办事。要积极推广“营商通”“乐政通”“天府通办”等办事平台,抓好县级自建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他上级平台的对接和融入,推进“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达成全程网办不求人目标。
(二)办事不出园区。园区企业办事在园区内即可办理。要求经开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局及相关审批部门主动上门服务,让企业将更多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在企业家门口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探索在园区设立行政便企审批服务点,将全程代办服务与行政便企审批服务点结合,实现园区办事不求人。
(三)办事不出镇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推动老年人高频办理的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户籍办理等事项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服务老年人“最后一公里”,满足基层群众“就近能办”、办事不求人。
(四)办事不出大厅。群众办事“进一道门、办多件事”,或者可能需要找几个窗口,但在办事大厅内即可完成各项事务的办理。要求各级各部门的各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都要向大厅集中,镇(街道)的所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均要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让群众办事只找“中心”、只到“大厅”,不需要找股室与领导。
(五)办事不出窗口。群众办事“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只跑一次”。要求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综合出件”的“一窗受理”模式,推进审批与服务对象不见面,实现审批服务不求人。
(六)办事不出股室。对于少量没有进大厅、进窗口的服务事项,群众办事还需要到部门、到股室才能办理。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做到“一个股室受理、一个股室出件”,内部股室之间的协调、领导审批均由部门自己负责,群众只找一个股室就能完成办件。
五、重点任务
(一)公布“办事不求人清单”。2021年6月底前,围绕群众高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结合“一事一次办”改革,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出入境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社保医保等领域,分层分级制定并公布第一批“办事不求人”清单,包括“办事不到政府全程网办清单”“办事不出园区清单”“办事不出乡镇清单”“办事不出大厅一事一次办清单”,制定“办事不求人”保障措施,规范并公开办理条件、办事程序、时限要求和监督投诉办法,推动“按规矩办事”,努力做到“不见面”就能办成事。
(二)打造“办事不求人窗口”。深层次打造县级、镇(街道)和园区政务服务窗口,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出园区、不出镇街、不出大厅”,到所有窗口办事不求人。
(三)建立“办事不求人机制”。健全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完善有代表性的企业联系点制度,推进政府出台重大经济决策前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建立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听取对“办事不求人”推进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诉求。同时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对本部门、本系统、本区域以及依法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商会、协会落实“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职能,利用好“1234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信息反馈和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评价监督权还给企业和群众。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夹江县“办事不求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漆宾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韩雪梅同志担任,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管理、工作督查和考核。
(二)抓好自查疏理。2021年6月10日前,各相关部门、镇(街道)(涉及单位见附件1)抓住“办事求人”的原因和“求人办事”的主要方面,压缩人为自由裁量空间,堵塞特殊化后门,进一步规范并公开各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办事程序、时限要求和监督投诉办法,推动“按规矩办事”,努力做到“不见面”就能办成事,防止“人为”导致“求人”。通过自查疏理,形成本单位《夹江县“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见附件2)。
(三)公开公示承诺。2021年6月10日前,县行政审批局收集汇总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夹江县“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第一批)》,并在在县政府网站统一公布《事项清单》。9月底前,梳理公布第二批“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第二批清单公布后,我县“办事不求人”事项原则上应达到全覆盖,各单位不再存在“办事求人”事项。在县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的同时,各相关部门、镇(街道)也要通过一定形式(如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单位网站等)公开公示本单位“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及承诺。
(四)强化监督问责。县行政审批局要牵头抓好我县“办事不求人”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督查、工作考核,把“办事不求人”工作推进情况、执行情况纳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县要求,按时完成事项疏理、清单公示、工作承诺。县纪委监委设置并公布全县“办事不求人”监督电话,县“心连心”服务中心开放接收“办事不求人”推进工作投诉举报,对接受到的投诉举报,实行问题交办、督促整改,对推进不办、工作不实、整改不到位的,由县纪委监委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1.各部门疏理“办事不求人”清单参考范围
2.夹江县“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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