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函〔2021〕79号
夹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21〕10号)要求,县政府对2014年以来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此次共清理出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3件,其中继续有效32件,失效37件,废止9件,修改后重新发布执行5件。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修改后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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