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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更新后夹江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0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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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府函〔2022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增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7〕33号)等规定,我县已对原城镇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更新后的夹江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已通过乐山市自然资源局技术检查,现将该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即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夹江县城镇基准地价及地价定义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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