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乙肝等疾病发病率,力争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四川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2年四川省重组乙型肝炎疫苗和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查漏补种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年我县将开展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以下简称乙肝疫苗) 和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以下简称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人群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全省1-7岁(出生日期为2014年 4月1日-2021年3月31日)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完成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免疫 程序的儿童。
(二)工作指标。
以县为单位,1-7岁人群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
二、查漏补种原则
(一)乙肝疫苗。
1.对于未完成全程乙肝疫苗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
未接种剂次。
2.第2剂与第1剂间隔应不小于28天,第3剂与第2剂间 隔应不小于60天,第3剂与第1剂间隔不小于4个月。3.补种的疫苗应在儿童预防接种证、接种卡及四川省免疫规 划信息管理系统相应剂次中完整记录。
(二)麻腮风疫苗。
1.2020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且无麻腮风疫苗接种史的,补种1剂次麻腮风疫苗,并在间隔满6个月后尽快完成常规免疫第2剂次接种。已满18月龄且接种过1剂次麻腮风疫苗的儿童,不计入此次查漏补种范围,但仍需尽快完成常规免疫第2剂次接种。
2.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出生的儿童,未按程序完成2剂麻腮风疫苗接种的,补齐未接种剂次。
3.2014年4月1日-2019年9月30日出生的儿童,应至少接种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1剂含风疹成分疫苗和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对不足上述剂次者,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
4.如果需补种两剂麻腮风疫苗,以及与其他注射类减毒活疫苗非同时接种,间隔应不小于28天。
5.补种的疫苗应在儿童预防接种证、接种卡及四川省免疫规 划信息管理系统相应剂次中完整记录。
三、时间安排
4月下旬召开培训会;
4月下旬--5月5日宣传动员;
5月6日--25日摸底登记;
5月26日--31日摸底情况评估;
6月--7月查漏补种;
8月上旬接种率评估;
8月20日前各镇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疾控中心;
8月30日前县疾控中心将资料上报至市疾控中心。
四、工作流程与步骤
(一)制定实施细则。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乙肝、麻疹常规免疫工作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细则,并做好时间进度安排。
(二)组织专题培训。
县疾控中心要在工作正式启动前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调查、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和接种技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风险沟通,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一是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接种单位、社区、乡村道路、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张贴标语或悬挂横幅;三是组织人员入户、入校、入工地发放宣传单,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动员,广泛告知乙肝、麻疹等传染性疾病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方法和本次工作的意义,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对符合年龄条件的儿童向其监护人发放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告知书(参考附表1-1、1-2).
(四) 目标人群摸底登记。
1. 工作目标。通过细致摸底调查,登记全部1-7岁儿童。
群众进行宣传动员,发放接种告知书,告知接种时间、地点。
2.摸底登记人员组成。农村由乡村医生、包村乡干部、村长组成;城市由接种单位负责片区人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托幼机构、学校由老师组成。
3.摸底登记方法。(1)开展逐村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农村和城区非在校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2)在托、在校儿童由托幼机构或学校分年级、班级提供名单,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社区(或村)负责接种的医生,由其按托幼机构或学校单独造册,登记在《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3)接种单位对摸底登记儿童通过免规系统或接种证查询接种情况,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需补种儿童家长,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
4.工作要求。(1)厂矿、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参加查漏补种工作。(2)摸底调查应争取政府支持。在调查中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未建卡和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补建接种卡和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同时将接种信息补录入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级疾控中心。(4)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督导员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镇(接到)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五)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
各接种单位要做好本次查漏补种工作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注射器、急救药品和器材等)准备,提前做好疫苗需求计划,并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查漏补种所需乙肝和麻腮风疫苗由县疾控中心供应下发。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出入库记录。
(六)现场接种实施。
接种现场应安排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完成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等相关工作。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
预防接种时要严格掌握接种禁忌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查漏补种的麻腮风疫苗与最近一剂减毒活疫苗间隔应不小于28天。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做好登记,在条件适宜时及时予以补种。接种后应立即将接种信息记录到接种证、接种卡及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七)工作评估。
1.摸底阶段评估
(1)评估内容。查漏补种接种前,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以对查漏补种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整体评估。
(2)评估指标。①儿童摸底登记数≥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 握的同年龄组儿童数;②儿童摸底登记数>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③摸底需补种乙肝或麻腮风疫苗儿童数≥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统计需补种乙肝或麻腮风疫苗儿童数。
(3)结果判定与处置。三项评估指标均符合要求,可认为 摸底质量较好,可以开展查漏补种工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 时,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摸、补 登工作;有两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又无其他因素可解释的,应重新开展摸底登记。
2.接种率快速评估
(1)评估时间。补种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开展。
(2)评估内容。
①抽取辖区内30%-50%乡镇开展快速评估,评估对象和数量(每个乡镇评估儿童不少于30人)自行确定。并按照要求 完成《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和《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调查汇总表》(附表5、6).
②市级开展快速评估。每个县(市、区)抽查3个重点乡镇(街道)(指工作薄弱、地处偏远、城乡结合部等)、1个流动人口聚集的农贸市场,共计4个 调查单位;被抽查的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3个村(社区), 被抽查的农贸市场分别从不同的方位各设3个调查点,每个县共计12个调查点,每个调查点各调查10名以上目标人群,总计调查120人以上。每个调查点应分不同区域查找目标人群,避免在一处完成调查快评任务(参照附表5、6).
③快速评估接种认定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快评时,遇到因拒绝、禁忌或生病暂缓的未种者,也要记录在附表 5上,以便更真实反映查漏补种的疫苗覆盖率。但在计算疫苗接 种率时,因拒绝、禁忌或生病暂缓原因造成的未种者不计算在内。
(3)评估指标。1-7岁人群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接种率 均达到95%以上。调查接种率=1-7岁人群乙肝疫苗或麻腮风疫苗 实际接种人数/1-7岁人群乙肝疫苗或麻腮风疫苗应种人数× 100%。
(4)结果判定与处置
市级开展快速评估的4个调查单位中,如有1个调查单位任 意一种疫苗调查接种率未达到95%(拒绝、禁忌症或生病暂缓的 未种者除外),该调查单位需重新开展查漏补种;如有2个或以 上调查单位评估指标未达标,则全县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并对漏种儿童实施补种。
(八)资料收集与报告。
1.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需收集和保存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肝疫苗/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通知单、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 2)、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年龄接种情 况统计表(附表3)、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地区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4)、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附表7)以及查漏补种工作总结。需上报的资料包括附表3、4、7和工作总结。
2.县疾控中心: 需收集和保存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接种单位的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年龄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3)、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地区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4)、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附表5)、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调查汇总表(附表6)、2022年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附表 7)以及查漏补种工作总结。需按时上报市级的资料包括本级的附表3、4、 6、7和工作总结。
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
各接种单位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结合查漏补种特点和本地实际, 制定查漏补种工作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方案,及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 治疗。
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六、职责与任务
(一)县卫生健康局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按照市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县级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开展查漏补种的目标人群及工作时间。对工作所需经费、人力、物力提供县级保障。
2.组织对接种单位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技术操作、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等。进行县级宣传,利用电视、宣传单、悬挂标语、微信等媒体开展查漏补种宣传工作。
3.指导接种单位开展摸底登记、接种实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工作的实施。
4.对各接种单位查漏补种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5.收集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总结分析全县查漏补种工作情况。将总结和汇总资料上报市疾控中心,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反馈给接种单位。
(二)各接种单位。
1.按照县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查漏补种工 作实施细则,确定开展查漏补种的工作时间。对工作所需经费、人力、物力提供保障。
2.组织对所辖区域内参加查漏补种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 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技术操作、评估方法及要求、疫 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等。利用广播、横幅、黑板报、微信、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查漏补种宣传工作。
3.开展摸底登记、接种实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4.收集查漏补种总结及相关资料,总结分析查漏补种工作情况。将总结和汇总资料上报县疾控中心。
七、其它事项
(一)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本次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动员有关部门和村(社)干部参与。加强工作监督,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
(二)各接种单位在开展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同时,对摸底中发现的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者,在优先完成乙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的补种后,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的要求开展相应疫苗的补种工作。
(三)各接种单位在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的同时,应对辖区内"四川 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个案进行核查和清理,及时开展 重复个案的迁移、合并等工作,保证该系统内个案信息的规范、完整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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