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在进一步强化乡镇区划调整后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健康夹江建设,基本形成“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模式新”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和运行新机制的工作思路下,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群众反映被撤并场镇看病不够方便,医疗服务弱化等问题,按照省委彭清华等领导专门作出的批示,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彭清华书记作出的批示,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中解决干部群众期盼关注的实质问题,2025年底前全面提升中心镇卫生院硬件设施和分院医疗服务水平,规范村卫生管理,让群众就近就医,“小病不出村”,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布局调优。根据撤并后的镇村的辐射范围,因地制宜规划84个规范管理的村卫生室。建成2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二)机制调新。同步推进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药品供应等政策完善和机制创新。稳步推进三级医疗体系建设。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收入较调整前增加10%,门诊病人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增幅较调整前放缓,上级机构向基层转诊人数提高10%。〔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三)队伍调活。落实好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才招聘、薪酬待遇等政策,建立健全乡村卫生人才合理薪酬待遇和职称评审等激励机制。每个建制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数较调整前有所增加,基层人才学历和职称结构逐步得到改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二、主要任务
(一)筑牢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均衡配置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政府将加大对基层卫生的投入,规划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建成后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将成为县域内片区医疗救治中心、急救中心、技术指导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和公共卫生中心,建设的84个行政村卫生室,将实现外观标识、房屋面积、房屋结构、医疗设备和人员配备标准化。偏远地区群众看病就医的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国资金融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
(二)推进财政补偿落实。根据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镇卫生院(分院)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配置经费、人员经费等, 确保各镇卫生院和分院正常运行。〔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
(三)完善绩效工资政策。探索建立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薪酬分配制度,有效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鼓励多劳多得。统筹平衡镇卫生院和分院之间的绩效工资水平,核定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超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部分,按照“以收定支”原则,逐步提高基层镇卫生院(分院)薪酬待遇。〔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四)建立稳定的乡村医生队伍。2021年起,逐步提高新进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准入门坎,原则上新进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对于没有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采取允许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免试注册、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执业(助理)医师定期驻点或巡回方式予以加强。在乡村医生待遇方面,将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乡村医生专项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等4个渠道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我县还将探索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建立乡村医生合理的退出机制,逐步解决村医养老待遇问题;同时也使年轻的医务人员进入村卫生室,充实乡村医生队伍〔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五)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医共体成员单位将对村卫生室的村医进行培训,重点加强急诊、转诊、常见病等基础培训;利用远程教育、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例会制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队伍医疗技术水平。与此同时,按国家标准配齐诊断床、缝合包、血糖测试仪等基本设备,让村卫生室具备基本的检查能力,能解决伤风感冒、皮外伤等小病,真正做到让群众小病不出村。〔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镇卫生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健局成立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工作办公室。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国资金融局、行政审批、医疗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政策支持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二)加强风险防控和政策宣传。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妥善处理镇村撤并后有关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事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督导检查。把被撤并镇村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纳入年度深化医改目标考核内容。县卫健局负责做好两项改革后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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