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函〔2022〕49号
夹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马村鱼头制作技艺”等9项夹江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公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
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
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协助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附件:夹江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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