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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3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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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府公〔202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发布有关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夹江县2022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夹江县漹城街道云吟村第11、12农业合作社。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3782公顷,其中漹城街道云吟村第11农业合作社0.8866公顷、12农业合作社0.4916公顷。用地范围最终以测绘单位、项目业主、镇、村、社共同确定的勘测定界红线为准,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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