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0-01-10 字体:[]
 夹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乐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现编制夹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夹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展现了县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工作。
(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职责。县文体旅游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和文体旅游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形成了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
(二)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制度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信息发布规定,明确档案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规范信息发布审批,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了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三)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围绕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做好信息公开。二是围绕夹江“体育强县”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展现各类赛事活动。三是围绕机构改革、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充分展现文旅融合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转变。二是进一步加大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工作衔接,充分发挥好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功能。三是及时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3月,根据《夹江县机构改革方案》,原夹江县文广新局与原夹江县旅游局合并为夹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夹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18


索引号:66955809x/2020-00008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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