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 号)有关规定编制。本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省平台年度报告栏目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夹江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夹江县青衣街道北街116号,邮编:614100;联系电话:0833-5663440。电子邮箱1174341062@qq.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县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社主任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组织机构,明确县社办公室是县社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部门,县社主任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县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原则。实行三审制度,在信息生成时由信息承办人填写公开意见,再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最后由县社主任审查,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规定,定期进行自查评估,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主动公开信息,特别是与县社相关的服务三农、基层社建设等重点领域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实及执行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推送更多实用,有价值的信息。2021年,我社共在夹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0条,涉及内容包括服务三农、基层社建设、党建、安全生产等,各信息报送、公开均履行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未发现有泄密等情况发生。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方面,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有待提升。另一方面,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针对不足,我社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三是落实好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布,真正做到关心群众,心系群众,服务三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夹江县供销社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