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信息74条,其中,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23条,包括2023年单位预算11条、2022年单位决算11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在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公开51条,包括部门动态49条、双公示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把关错字错词等情况,全年49条信息全部按要求填制《夹江县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执行完“三审制度”后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当前,除规范使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外,未建设和使用其他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人员2名,持续按照《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工作方案》《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调研工作方案》,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工作考核。2023年度收到社会评议2条,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1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年度 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务信息撰写质量不高。
(二)改进情况。加强信息撰写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和组织各类培训会议,强化审核把关,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3年,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测评中收到公众意见建议2条。一是“可以再丰富一下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议,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提高工作信息挖掘收集和信息撰写质量力度,更加全面详实反应工作,推进建议落实。二是“多些利民政策”建议,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调查研究,积极向上争取,进一步增设便民摊区,推动建议落实。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夹江县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 www.jia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