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夹江县2025年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要求,经发布公告、业主申报、镇(街道)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确定本项目拟支持建设实施主体。现将项目拟建设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
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夹江县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833-5658130
附件:乐山市夹江县2025年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拟建设实施主体名单
附件:乐山市夹江县2025年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拟建设实施主体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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