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16号)、《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18号)、《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19号)、《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项目经费)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20号)、《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3〕66号)要求,安排我县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1.68万元,为进一步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资金到账情况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5656782
意见收集人:冉景航,电子邮箱67063336@qq.com:联系电话:13330911448,通讯地址:夹江县漹城镇拥军路74号。
附件:夹江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账公示表
附件:夹江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账公示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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