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的发展,规范企业运营行为,强化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要求,我局牵头草拟了《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夹江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规范》和《夹江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有效时限: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30天)。
反馈及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835210144@qq.com;
2.邮寄通信地址:夹江县交通运输局(夹江县漹城街道瓷都大道366号),邮政编码:614100;
3.联系电话:0833-5661386。
附件:1.
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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